教育科研
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情绪与行为处理教研组第一次作业
2017-09-15 11:52:09

  

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  王莹

  

 

 

  

913日上午,我有幸能够继续参加新一学期的情绪与行为处理障碍小组的教研活动,在会上,张老师首先介绍了情障教研组的一个为期三年的教研计划。三年的计划系统、具体,让我激动之余,更感到一份学习与工作的责任,在教研组的学习与研讨之下,我相信自己的相关专业能力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在介绍完计划后,紧接着是张老师本次活动的分享环节,主要介绍了正向行为支持的概述、重点介绍了行为的选择与描述。具体的内容如下:

  

根据张老师分享的内容,结合实际的工作与个人的理解,做如下阐述:

  

一、正向行为支持的概述

  

(一)正向行为支持的理念

  

相对于后果本位而言,正向行为支持属于“教育型”的行为处理方法,强调人的行为没有好坏之分,即提出“行为问题”概念,行为只是发生在不适当的人、地、时或情境中,才构成是问题。据此,我理解为,当一个人做出一种行为的时候,首先要分析当时、当地、当情境,在怎么样的一个状态下,结合该人的能力与特质,做出一个怎么样的行为反应。因而,正向行为支持认为行为具有功能性,即行为问题的原因与功能,并认为行为是受物理环境的影响,在提出处理策略时采用功能本位、正向、多元素而完整的行为处理策略,包含预防、教导、反应和其它四类处理策略。最后达到的目标不只在减少行为问题,更重要的是增加正向行为,提升个体生活质量。

  

(二)概念的厘清

  

1、目标行为与行为目标

  

说实在话,每次听各位老师分享时,我经常会混淆这两个名词,现在,经过张老师的再次说明之后,我更为清晰了!

  

目标行为:即要处理、改变的行为。

  

行为目标:即对目标行为进行处理改变所要达到的结果、目标。

  

2、问题行为与行为问题

  

问题行为:是一种社会标记,标记此行为是有问题的。

  

行为问题:则强调以“行为”为先,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表现很多行为,这些行为本身并没有绝对的好坏,只是发生在不适当的人、地、时或情境中,才构成是问题。

  

学习了之后,我要规范自己对学生行为的称呼,为“行为问题”,而非“问题行为”。

  

3、立即前事

  

是指目标行为出现的前一刻发生的、引发目标行为的特定事件。立即前事是诱发个体出现目标行为的直接原因。在我的理解看来,立即前事就像是行为发生的导火索,事前集聚了一定的能力,有了导火索“一点即燃”。

  

(三)行为问题的界定

  

1、什么行为才能算是行为问题?

  

是否是适当的行为?

  

是否妨碍到他人?

  

是否妨碍到自己?

  

+ 两个时间条件:

  

1)经常性:行为问题出现的频率很高

  

2)持续性:行为问题持续一段很长的时间

  

总的来时候,行为问题主要针对于自身、他人和适应环境与社会而言,是否达到一定的量和度。

  

思考:如若有些行为问题出现的频率不算高,如一个月发生一两次,如偷盗行为,难以观察的,该如何界定。

  

    (四)严重行为、紧急行为与过度行为

  

  按行为问题严重性优先处理顺序:

  

第一类:紧急行为

  

第二类:严重行为

  

第三类:过度行为

  

1、紧急行为

  

是指会危及生命,或造成自身(他人)身体上的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行为,必须要立即处理的紧急行为,如较严重的自伤行为、破坏行为、攻击行为等。

  

特殊学生身上,往往会同时存在两种甚至是多种行为问题,在处理时可能无法同时处理所有的行为问题,那如何从中选择一个优先的行为问题,确定为“目标行为”来处理,主要是考虑行为的严重性。过度行为的危害(特征):

  

1)不处理行为不会改善或恶化

  

2)行为可能会破坏物品

  

3)行为会影响社区对个体的接纳度

  

4)不处理此行为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行为的改善

  

5)行为在某个时候可能会造成问题

  

2、严重行为

  

符合以下四个标准的任何一项都可称为严重:

  

1)严重干扰教学或工作的行为

  

2)如不加以处理会日趋严重的行为

  

3)严重地扰乱家庭或社会的安宁和秩序的行为

  

4)主要照顾者关注的行为,如干扰行为问:什么行为问题需要优先处理?

  

构成严重行为还有两个时间上的要件:

  

1)经常性:行为问题出现的频率很高

  

2)持续性:行为问题持续一段很长的时间

  

注意事项:严重的行为问题要依据特殊的情况来判断和界定,上面所列的四种行为现象,不见得每一种都会构成严重问题,相反有些没被列出的行为照样会造成相当大的关注,如饮食问题。

  

行为严重性的评估:主要依靠主观评量,可借助评量表《问题行为主观评量表》(钮文英 2009)、《问题行为评量表》(施显 1995)。 3、过度行为

  

是指达到偏差标准的不当行为,这些行虽然不当,但是因为一般人也会有,故其严重性还不至于必须立刻处理,例如学生上课分心与同桌讲话。

  

(五)可以同时处理的多个目标行为

  

有的个体同时有多种不同形态的行为,但是却具有相同的行为功能。这些具有相同功能的不同形态的行为问题,我们在确定目标行为时,可以全部作为目标行为同时进行处理。

  

这些行为,包括三种反应类别:

  

1、反应集群

  

指具有相同功能,同时或快速交替出现的行为。如:一位学生为了得到想吃的物品,同时或快速交替出现大声吼叫、跺脚、咬手背的行为

  

2、反应链锁

  

指具有相同功能,依序出现的行为,为达到其目的,行为强度逐渐加重。如:一位学生为了逃避洗澡,先是言语拒绝,再是尖叫,再是敲打门窗、砸澡盆等破坏行为,然后是攻击旁边的同学行为。

  

3、反应层次

  

指具有相同功能,但出现在不同前事下的行为,个体会根据不同的前事情境,选择不同层次的行为来达到其目的。

  

 

 

  

二、目标行为的选择与定义

  

(一)目标行为的定义与描述包括:

  

1、目标行为的概念性定义(上位概念)

  

目标行为的概念性定义,就是给目标行为一个科学的上位概念。例如:自伤行为、攻击性行为、破坏行为等。

  

如:小明经常用拳头打别人的身体,或者物品砸人,或者用脚踢别人的身体:攻击性行为。

  

2、目标行为的操作性定义

  

 是指详细、清楚地描述出行为是什么样子的。需要每一个参与此个体行为处理的人员,大家通过观察商量形成对目标行为共同一致的描述,这种描述就是行为的操作性定义。其包括:目标行为的描述、目标行为的界定。

  

(二)目标行为的描述

  

即具体、明确地描述看到、听到甚至是闻到的等目标行为的相关信息。

  

目标行为的描述必须精确具体,不能笼统地描述,即要做到:可观察、可度量。

  

思考:你描述的目标行为够精准吗?

  

把你对目标行为的描述,告诉一个不了解个案的人,他能确切的在个体发生此行为时找出此行为。甚至是其完全正确地做出此行为来。

  

你描述的目标行为,还能不能打散成更小的部分,且其中的每一个部分比原来描述的行为更具体、更可观察。如果还能继续打散说明你的描述还不够精确。属于反应链锁类别的目标行为,在描述时还要描述清楚行为的发生过程。其目的在于让所有相关处理人员都清楚了解目标行为的样子及发生的整个过程。可以让我们发现很多目标行为的“先兆”,做到提前预防或早期处理,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三)目标行为的界定

  

目标行为除了详细清楚精确地描述出来外,有些行为还要详细界定:

  

界定什么情境下发生的行为才能算是目标行为的发生等等。

  

界定目标行为的开始与结束。

  

 

 

 

  

 

  

 

  

 

  

201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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